首席律师

姓名:
钟 涛 律师
简介: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、房产分割、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,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、中国法院网、新民晚报、上海商报、中国经营报专访,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……
律师介绍>>>
咨询电话:15800502572
离婚指南
热点文章
来访路线

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(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)


工作手机:15800502572


电 话:086-21-68879992-811

Q Q:17281477

传真:086-21-68879993


E_mail:ayukowa@163.com

 

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


相关文章
 
当前位置: 主页 > 外遇出轨>【婚外情赔偿】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,是可以一定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? >

【婚外情赔偿】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,是可以一定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?

时间:2015-2-26来源: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
【婚外情赔偿】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,是可以一定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?

 

  钟涛律师按: 据报道,广州2010年的离婚率达到了10%,如此高的离婚率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,同时,离婚原因中有6成以上是因为婚外情、第三者导致的。那么不少女性朋友认为只要调查丈夫有第三者,就可以在法院争取精神损害赔偿,而且分财产的时候如何如何多分,此种观点正确吗?

  【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】

:由第三者导致的感情破裂离婚分为好几种情形。

1、一般的婚外情,是婚内一方跟婚外一人偶尔有性行为。

2、婚外同居,婚内一方和他人共同居住,但是不是连续进行的;

3、重婚,就是和第三人长期生活,对外宣称就是夫妻,并生育了孩子。

   这三种不同的程度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。

最新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:只有在婚外同居或重婚,而不是指一般的婚外情的情况下,才能或得损害赔偿,即如果只是一般的婚外情无权要求精神赔偿。法律归于婚前情,并不是都可以认定, 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,才可以认定,而且认定婚外情之后也不一定有赔偿。

因此钟涛律师提醒有些女性朋友,即使你花了重金请调查公司调查其丈夫婚外情的证据,最终其要求精神赔偿的诉请,也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,那就损失大了。调查婚外情一定要在律师指导下开展,否则花冤枉钱。

网站声明:《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,是可以一定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?

》系本站原创作品,著作权受法律保护,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,本站文章禁止转载。否则,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。对本文如有不解,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。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,擅长起诉离婚、房产纠纷、离婚调解、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,预约咨询电话:15800502572。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)

. TAG: 婚外情赔偿 过错离婚 外遇开房 离婚程序 离婚费用 上海律师

 
友情链接
钟涛律师 手机:15800502572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
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,
附近公交线路783、995、870、130、790、970、538、584、775、隧道3线,东川专线等等)
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
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   

关键词: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