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
姓名:
钟 涛 律师
简介: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、房产分割、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,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、中国法院网、新民晚报、上海商报、中国经营报专访,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……
律师介绍>>>
咨询电话:15800502572
离婚指南
热点文章
来访路线

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(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)


工作手机:15800502572


电 话:086-21-68879992-811

Q Q:17281477

传真:086-21-68879993


E_mail:ayukowa@163.com

 

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


相关文章
 
当前位置: 主页 > 热点新闻>有关分居协议的问题 >

有关分居协议的问题

时间:2015-2-25来源: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
有关分居协议的问题 

【客户咨询】

我和老公2002年登记结婚,至今没有小孩,去年我和他签的一份分居协议,协议上有这么一句话“双方分居满一年后,自愿办理离婚手续。……分居期间,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。”

到现在我们已经分居满1年了,让他去民政局办理离婚,他找借口就是不去

请问钟涛律师,我能凭这份协议去上诉离婚吗?他在分居期间向他朋友借的钱算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?

【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】

1、 首先,关于离婚是个身份关系诉讼,法律规定,不能自由约定的,例如你结婚,双方签字不行,必须法律颁发给你结婚证才算,离婚也是一样。所以你们约定的分居1年办理离婚的协议部分无效。

2、 你可以当做证据起诉法院,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,要求法院判决离婚。

3、 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要共同承担的,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的朋友知道你们分居还借款,那么不需要你承担此债务。

网站声明: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,著作权受法律保护,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,本站文章禁止转载。否则,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。对本文如有不解,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。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,擅长起诉离婚、房产纠纷、离婚调解、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,预约咨询电话:15800502572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)

 

律师钟涛">http://www.lawyerlihun.com
. TAG:

 
友情链接
钟涛律师 手机:15800502572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
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,
附近公交线路783、995、870、130、790、970、538、584、775、隧道3线,东川专线等等)
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
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   

关键词: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