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
姓名:
钟 涛 律师
简介: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、房产分割、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,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、中国法院网、新民晚报、上海商报、中国经营报专访,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……
律师介绍>>>
咨询电话:15800502572
离婚指南
热点文章
来访路线

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(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)


工作手机:15800502572


电 话:086-21-68879992-811

Q Q:17281477

传真:086-21-68879993


E_mail:ayukowa@163.com

 

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


相关文章
 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涉外离婚>【涉外离婚】女方出国不回来如何在中国内办理离婚手续? >

【涉外离婚】女方出国不回来如何在中国内办理离婚手续?

时间:2015-2-13来源: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
【客户咨询】
女方婚后出国念书,期间一直未回国,男方在女方出国后第三年谈了一个女朋友(不知道他已婚),偶尔会住在一起,但是很少,现女方知道了,要求离婚,请问是以感情不和起诉还是非法同居来起诉呢?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?男方说女方三年也未尽过一个妻子该尽的义务,只想着自己的事业
财产分割问题,因为房子是婚后买的,买房首付男方父母也出钱了,能算共同财产吗?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呢?房贷是男方一直在还,请问这样也可以要求平分财产吗?
请问如果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上,因为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,财产分割是按照当时房子买价还是现在房子的市价呢?因为男方不打算卖房子,那么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又该怎么处理?

 

 

 


【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】
1、如果要离婚的话,直接起诉离婚,理由是丈夫有外遇,导致夫妻感情不和
2、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人一半,具体每个案子有区别。
3、按照审理是的房屋市价进行分割,可以双方竞价或者法院拍卖方式分割。
网站声明: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,著作权受法律保护,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,本站文章禁止转载。否则,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。对本文如有不解,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。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,擅长起诉离婚、房产纠纷、离婚调解、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,预约咨询电话:15800502572。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)

律师钟涛">http://www.lawyerlihun.com
. TAG: 涉外离婚 外籍人离婚 国外登记 离婚程序 离婚费用 上海律师

 
友情链接
钟涛律师 手机:15800502572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
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,
附近公交线路783、995、870、130、790、970、538、584、775、隧道3线,东川专线等等)
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
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   

关键词: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